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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69号),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更大力度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我局拟储备一批节能等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现就组织申报储备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节能改造项目。投资主体(用能单位)原生产装置投产1年以上,于2016年以来已实施或2017年计划实施,且不以扩大产能为目的的节能改造项目,如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行业工艺节能改造等。
(二)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2016年以来已实施或2017年计划实施的高效节能设备、余热余能利用设备、水和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装备等产业化项目。
(三)循环经济项目。2016年以来已实施或2017年计划实施的以“三废”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产业链延伸项目,清洁生产中高费改造项目,资源减量化、机电等废旧产品再制造和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化项目,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
(四)合同能源管理。本地区节能服务公司2016年以来已实施或2017年在本地区计划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项目未获国家或省专项扶持资金。
(五)配电变压器提升项目。根据省、市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6年以来已实施或2017年计划实施的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提升项目,且项目未获政府财政扶持。
二、申报时间
请各镇区对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详细摸排,于2017年7月5日前将储备项目汇总表上报至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梅玮倩
联系电话: 87286039
附件:溧阳市绿色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22日
溧阳市绿色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