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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项引导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溧阳市科技奖励(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省科技厅组织考评并且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的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承建单位给予奖补,本批共下拨经费96万元。请你们接通知后,及时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办理经费拨款手续。
附件:2017年度溧阳市第一批科技奖补资金清单
15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