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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关村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天目湖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各镇财政所(分局):
现将《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阳光扶贫”系统上线运行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农〔2017〕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阳光扶贫”系统上线运行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
溧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8日
常财农〔2017 ] 111号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阳光扶贫”系统上线运行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