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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切实加强我市律师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能力,全面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及《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市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调研时间
1月16日至 1月24日。
二、检查调研内容
1、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① “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常司发〔2017〕18号)开展情况的工作台账,包括学习笔记、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告、活动总结(做法、经验和成效);
②开展“法润溧阳·2017春风行动”、“法企同行”活动情况台账及典型案例,要求各所至少提交“以案释法”案例1件,不得与以前提交案例重复;
③村(社区)法润民生群建立运行情况。
2、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①合伙人会议是否定期召开,所内重大问题是否统一研究;
②所内是否遵守和执行相关财务制度;
③所内是否统一收案,收费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减免收费是否使用《收费减免审批表》;
④函及公章的使用是否严格并有台账记录;
⑤所内变更登记是否及时上报;
⑥所内是否严格落实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⑦重大敏感性案件的报告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是否落实。
3、所容所貌(包括公示情况)。
4、卷宗质量及归档情况:
①是否按卷宗格式的要求进行归档;
②2016-2017年律师个人业务及卷宗归档情况,重点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检查2017年1月-10月份案件卷宗归档情况。
5、装备设施及行政管理情况。
6、业务及党建工作情况。
7、2017年工作总结。
8、其他需检查调研的情况。
三、检查调研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和看卷宗等形式进行,希各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各律师事务所检查调研时间安排表
2.律师办理案件情况统计表
3.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细则(试行)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3 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细则(试行).docx
附件:1对各律师事务所检查调研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2律师办理案件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