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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现将《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单》是公共法律服务最基础、最核心的服务项目,贯彻实施《清单》项目是落实十九大“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任务,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实施,切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和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基本项目开展服务,切实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联系(联系人:陈冬,电话:87223967),市司法局将根据试行情况对《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试行)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7日
溧司发〔2018〕36号关于印发《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试行)的通知.pdf
溧司发〔2018〕36附件《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