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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童明胜养殖场因存栏量大、异味严重、污水乱排、污粪露天堆放、泔水养殖、场内设施落后等问题与社渚镇梅山村委签订了“梅山村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协议”,协议约定该养殖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关停拆除到位。但童明胜养殖场违反关停拆除协议,导致该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期间多次上门沟通协调,均未见成效)。
2018年5月29日,社渚镇“263”办联合社渚兽医站、镇综合执法局、梅山村委向童明胜养殖场送达关停通知书,要求其在2018年6月30日前清空存栏并且自行拆除养殖场设施设备和建筑栏舍。但是,截至2018年7月3日,该养殖场未采取有效行动,且对上门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2018年7月4日,社渚镇“263”办组织社渚派出所、社渚环保中队、社渚安监中队、社渚兽医站、社渚供电所、社渚镇卫生院、社渚镇综合执法局以及梅山村委等研究了童明胜养殖场强拆方案,并进行了相关安排,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具体分工。
2018年7月6日、7日,社渚镇组织相关部门对童明胜养殖场进行拆除,共清栏200余头大猪、240余头小猪,拆除4栋养殖大棚。
社渚镇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镇一直以沟通协商的方式开展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但对拒绝整治或关闭并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部分养殖场,将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强制处理。对童明胜养殖场实施强拆措施是社渚镇在畜禽养殖拆除关闭工作中的首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