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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9月份以来,天目湖镇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的系列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镇国土、农业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全镇14个行政村所辖范围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其他农业设施、村庄内部及边缘的农民自建大棚,实行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式的深度检查。经过汇总、甄别,发现一处问题,即位于天目湖村南干组原苏台合作部分设施农业用房非农用、没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占地1.19亩,其中钢结构房340.7㎡、钢架棚453㎡)。
2月27日,在天目湖镇政府牵头下,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天目湖派出所、天目湖镇综合执法局、天目湖镇农村工作局等二百多名人员参加了镇“大棚房”清理工作,天目湖镇主要领导及农业、纪检、执法部门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经过几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天目湖镇区“大棚房”主体结构拆除到位,明天将全面清理现场。届此,天目湖镇区“大棚房”将整治清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