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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和省、常州、溧阳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全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文明溧城 幸福美镇”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由镇安委办牵头协调,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开展各部门、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发表署名文章、动员会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线,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救减灾等科普知识宣传,利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春风行动”主题宣讲活动。持续开展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深入一线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的法规要求,解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五个方面具体责任 20 项重点内容,广泛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 号)以及《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等文件规定。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大小、行业性质等情况,突出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走访等形式,指导帮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播放宣传片,开设“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行业部门要牵头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防灾减灾”进农村、“交通安全”进社区、“消防安全”进学校、“燃气安全”进家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征文活动,获奖稿件将推荐至市安委办,参加市级评比。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群众开展安全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咨询活动,通过在广场、企业、社区、农村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 安全互动游戏等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奖竞答活动,依托 “中国溧阳”等微信公众号,优选 100 道知识问答题进行线上答题,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六)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和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短片、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展播。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继续深化“3·21”事故教训专篇视频教材内容的再学习、再落实。实施事故单位强制性警示教育,适时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或事故通报视频会等,促进事故单位和行业企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达到“一厂出事故、多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镇受警示”的警示教育效果。
(八)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暨“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方案相关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一日安全员”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村委、社区、物业公司和广大群众,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用好“12345”举报投诉热线和 119、96119 消防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监督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周末青年安全员(消防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中。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提升活动实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立体式宣传格局,通过发放宣传挂图、悬挂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专栏展示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营造关注安全、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典型示范。各部门、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及时总结报送相关单位的特色活动和典型做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让特色活动和典型经验成效惠及同行业领域乃至全社会。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联系人:张紫朦,联系电话:87289879, 邮箱:1448008379@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76号文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