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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有关部门: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保障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埭头镇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颜 萍 镇长
副组长:钱伟忠 镇人武部部长
成 员:周 刚 镇农村工作局局长
朱国方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吴 宠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承 军 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柏诗旻 镇农村工作局党支部书记
史旭菲 埭头村党委书记
史卫平 埭西村党总支书记
朱 俊 余家坝村党总支书记
王建良 后六村党总支书记
吕 杰 前六村党总支书记
阚中培 邹家村党总支书记
戴俊良 南埝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周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省级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的重大事项,保障基地建设所需政策、人员、资金落实到位,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基地建设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基地建设遇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同意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组长对基地建设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基地建设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 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建设、验收与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基地建设方案和基地环境保护制度,组织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基地建设期申请材料与验收申请材料,指导对接企业积极参与基地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加工与销售,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申报工作。每年11月底向常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基地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2. 农村工作局:(1)负责对各村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的面积进行核实把关。(2)负责绿色优质水稻基地生产投入品的管理,开展优质水稻基地农业技术培训,材料撰写和申报工作。
3.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落实基地在申报中水、土、产品样检测,材料汇编等费用保障。
4. 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的检测,排查企业污染隐患。
5. 各行政村负责各村内基地建设,落实生产管理任务,执行投入品规范管理要求,指导并督促农户如实填写生产记录档案;向农户普及绿色食品标准及相关技术;开展专项农技培训与生产技术指导,建设示范片和示范户。
附件:关于成立省级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