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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度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6号)文件精神,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审批范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本年度内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允许综合调剂使用本年度内的休息日。
二、实行告知承诺
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时,按告知承诺要求办理的,在提交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告知承诺书同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工会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书面决议意见。送审材料提交不齐全不规范的,企业应按规定补正。
原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其他材料免于提交。
三、压缩办理时限
企业提交材料规范齐全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部门办理时限从原法定审批时限20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开展现场核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置。会同工会组织,指导企业依法履行民主协商程序,共同推进受疫情影响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督促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前提下,依法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保证生产经营需要。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