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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溧医保发〔2020〕43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等相关政策的通知》(溧医保发〔2020〕3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具有市外转诊权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公布如下(见附件),请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权限医疗机构
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