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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2021年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将《自评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一周。如对《自评报告》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9-85681370。
溧阳市2020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自评报告1101.docx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