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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下午,溧阳市南渡镇中心卫生院组织部分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会上,院分管领导从《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相关主体职责、监管体制、监管措施、法律责任、惩戒措施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院长史斌指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保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史院长就进一步增强《条例》的学习实效进行了强调:一是要加大学习力度,全体干部职工要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切实做到学实弄懂,印在心上,了然于心;二是要紧贴实际,不断把《条例》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深化理解,学用结合;三是要提升法治意识,以《条例》为根本遵循,严格依据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保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规范个人行为,树立医疗机构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