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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22-00009
主题分类:物价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22〕63号 发布机构:发改委
产生日期:2022-03-14 发布日期:2022-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7号)、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的通知》(常发改〔2022〕90号)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以下简
关于公布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的通知
溧发改〔202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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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7号)、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的通知》(常发改〔2022〕90号)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

  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公布后如涉及收费项目的新增、取消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惠、减免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发改委将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目录清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溧阳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截至2022年2月)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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