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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溧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要求和部署,溧城街道机关单位人员要发挥燃放管控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燃放管控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推动贯彻落实,结合街道机关实际,经研究,现就组织溧城街道机关单位人员参与高峰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时间
重点参与高峰期管控,根据总体方案和燃放管控实际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月5日共设5个重要时间节点,分别是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初一)、1月26日(初五)、1月29日(初八)、2月5日(十五)。具体时间段为:
(1)1月21日19时至1月22日1时;
(2)1月22日6时至9时;
(3)1月25日23时至1月26日1时;
(4)1月26日6时至9时;
(5)1月29日6时至9时;
(6)2月5日18时至22时。
二、组织方法
(一)深入结对村(社区)、网格参与燃放管控工作。按照“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机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村(社区)、网格参加巡查管控,充实村(社区)、网格禁放管控力量,配合基层村(社区)、网格落实燃放管控工作任务。
(二)在居住地村(社区)参与燃放管控工作。全面动员机关工作人员投入到燃放管控工作中,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居住地村(社区)或邻近村(社区)、网格的燃放管控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峰管控重要节点抽调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燃放管控,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紧盯重要节点,科学合理安排,强化职责履行,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通过组织发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到一线积极主动参与燃放管控工作(附件1),为推动燃放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出积极贡献。巡查管控人员职责清单(附件3)和防疫口罩等由各单位自行准备并发放给所有一线巡查管控人员。
(二)掌握工作方法。在高峰管控期,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前往挂钩联系的基层村(社区)、网格,参与村(社区)、网格的燃放管控工作,主要对管控区域进行巡查,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派出所依法查处;发现区域内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或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立即报告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整治。同时,要教育参与人员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冲突,保证人身安全。
附件:1.2023年溧城街道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机关干部挂钩定点安排表
2. 市级机关单位参与村(社区)燃放管控工作结对表
3.溧城街道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巡查管控人员职责清单
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xls
附件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