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决定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法典相伴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2日,微视频类作品截止至6月30日。
三、作品主题
以民法典为重点,有力展示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一主线,突出法治理念,具有艺术性和感染性。民法典宣传标语详见附件1。
四、参与对象
全体教师、学生均可参与。
五、作品类别和要求
1.书画类作品: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作品规格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138cm×69cm),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美术作品形式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素描、漫画等均可。作品规格不大于四尺整张(138cm×69cm),无须托裱。参赛作品须为原作,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文学文艺类作品:包括自创微小说、微剧本、诗歌、歌曲、小品、快板等,附创作文字说明(150字内)。作品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用三号仿宋GB2312。
3.微视频类作品:注重以案普法,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律故事,把镜头对准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制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微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其中动漫作品要求帧速率为24桢/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六、评选与应用
教育局将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择优推送至司法局,届时按征集作品类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征集结束后,将组织获奖作品开展展示活动。
七、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紧扣民法典和法治思想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正向引导作用。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及其他民事权利权利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已在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刊发、评奖的作品谢绝投稿。
3.所有作品署名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方对所有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有权无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编辑、修改、删减、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另行支付报酬,作品不用于商业宣传。
八、报送说明
1.书画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每校至少报送2件作品,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原件和作品征集申报表(附件3),报送至溧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619室,联系人:丁洁,联系电话:87203305,邮箱:dingjie1101@163.com。
附件:
1.民法典宣传标语
2.微视频制作注意事项
3.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申报表
20230523附件1:民法典宣传标语.docx
20230523附件2:微视频制作注意事项.docx
20230523附件3: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申报表.docx
溧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