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镇区动态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内容
为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高新区营商环境。近日,高新区综合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溧高新综管〔2023〕4号)。
一、全面实施“预约式、联动式”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减少部门涉企执法频次,强化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的惩处力度和效率,加强与公安、住建、市监、环保、消防等部门沟通,对执法计划涉及同个对象的,原则上联合多个执法主体开展一次执法,减少多个部门轮番执法频次,在开展执法时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全面推行“清单式、告知式”执法模式
为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实现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促进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被执法检查对象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精准执法检查事项,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编制冶金、医药化工和一般工贸企业执法检查告知书,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执法检查清单,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收确认,督促企业根据清单内容提前完善台账资料和做好现场整治。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说清执法缘由,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帮助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让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理解支持的良好局面,构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取得良好效果。
三、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执法对象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对于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从轻处罚。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或者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以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16种情形参照《常州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落实首违不罚和不予处罚。同时运用约谈、警示、通报、曝光等非经济处罚方式,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