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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溧阳市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
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和《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2〕4号)文件精神,有效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物质装备基础。到2025年,全市农业机械化进入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优势高端农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机具配套比更加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更加完善,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果蔬茶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水平取得明显提高。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0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7%以上,油菜生产机械化率达85%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75%以上。到2025年,按照市政府的建设部署,全市所有镇(街道)全面完成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建设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工程
1.提高主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构建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聚焦种植、施肥、秸秆处理、农产品初加工等薄弱环节,加大试验示范和科技支撑力度。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政策,持续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政策。强化农机供给,提高农机使用效率,优化装备结构,加大复式作业机具和大功率高效先进适用性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粮食生产由产中环节向产前和产后全程机械化延伸,完善优化我市丘陵山区稻麦油机械化种植模式和配套农艺,巩固提升稻麦全程机械化水平,重点破解油菜种植、收获和烘干环节机械化生产瓶颈,优配作业机具,将适宜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初加工配套、农田基本建设、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条件,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融合,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生产。
2.构建全程全面机械化生产现代农业模板。在农业、农机中立项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开展先行先试,整合资源,打造有实际应用场景的“无人农场”“数字渔场”“智慧牧场”等实训基地,形成现代化农业的生产技术路线、生产环节技术规范标准和可复制推广的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模式,努力建成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农艺融合、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现代农业生产模板,引领现代农业从规模化和机械化向标准化和产业化的科学发展。
(二)实施特色机械化水平发展提速工程
3.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扣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围绕“溧阳白茶”“溧阳白芹”“社渚青虾”等具有代表性的地理品牌农产品,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发展计划,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应用各类适应性农业机械。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和专家、工匠参与投资、研发、生产适用型“专、特、精、新”的农业机具,按照“一业一机”的要求,实现“机器换人”,破解“无机可用”难题,集中打造一批农艺技术先进、机具配置完整、机械化水平高的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园(场),以农机科技支撑加快提升我市传统优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全市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产业机械化发展。到2025年末,全市建成各级设施农业、畜牧业、果桑茶、水产养殖场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园区)20个以上。
(三)实施绿色环保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扩大工程
4.坚持生态优先,充分挖掘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紧紧围绕发展低碳农业的目标,加快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精准施药、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秸秆机械化还田收贮、残膜机械化回收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农用航空等智能化机械装备,全力推广环保节能型电动力农机装备,加快产地烘干机热源向电加热、生物质炉等环保型加热模式改造,加大农机电动化进程,加速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模式,举办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现场演示会,积极引导农机手加强机具保养和使用管理,提高农民接受和应用机械化技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切实提升农机化技术装备推广效果。到2025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机械化技术应用率明显提升。
(四)实施农机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工程
5.加快培育新型农机综合型服务组织。优化扶持政策,整合资源,完善农机经营服务主体的管理服务方式,创建一批集农业生产与农机服务于一体的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作业公司,建设一批保障能力强、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到位的农机维修服务示范点。打造一批有完善装备设施、有良好运行机制、有健全管理制度、有较大服务规模、有显著综合效益的“五有”型合作社。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及林果茶等特色产业,重点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平安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细化农机服务组织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求援到位。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网格管理模式,选树一批农机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及时推广创新举措,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到2025年,全市培育标准规范化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100个,省、市、县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0个,大型综合性农机维修示范点2个,区域性农机维修示范点12个。“平安农机”示范单位40家。
(五)实施农业“宜机化”作业条件改造工程
6.开展我市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的研究和创设,积极推进适宜地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宜机化”改造。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加强机耕路、桥建设。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农机作业效率。支持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鼓励引导农机制造企业加强丘陵山区适用机具研发供给,加快特色产业农机农艺融合,创新丘陵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扶持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引领多产业、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到2025年末,全市农业种植业“宜机化”达到85%以上,养殖业“宜机化”达到70%以上。
(六)实施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融合促进工程
7.加快“互联网+”“北斗导航”等高科技技术在农机化的应用,促进智能化、信息化与农机装备、作业生产、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在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插秧机等重点机具上装配智能信息装备,鼓励农机制造品牌企业加快基于北斗系统的农机作业和工况监测终端研制集成与应用步伐。开展农机精准耕作示范,推广自动驾驶、变量作业系统,建立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融合示范农场。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大数据应用,提升农机示范推广、安全监理信息化建设水平。着眼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效率效益,开展农机管理部门、生产流通企业、社会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市场供需对接、机具调度、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建成“无人化农场”8个,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4个。
(七)实施高素质农机人才队伍培育工程
8.完善新型农机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校企共享型农机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注重培养农机高技能专业人才,提高农机实用技术培训能力。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一批农机生产使用“土专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围绕农机管理、农机技术和农机驾驶操作三方面,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全面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协调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围绕政策设计、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谋划指导和绩效评价,研究破解发展中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建立示范县建设项目技术服务指导专家组,在农业系统中选择农机、农艺等方面具有中高级职称和较强基层工作能力的技术骨干作为专家组成员,专门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交流、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围绕项目实施,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二)促进良性互动。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部门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发动,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农机集成创新研发、新技术、新成果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力度,开展标准化示范农机服务组织创建。落实农机服务组织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生产及初加工、谷物烘干、机具维修、停放、保管、技术培训、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服务管理、冷链储藏等基础设施建设农用地政策,优先安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推动金融、保险、税收扶持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展农机融资租赁、农机抵押贷款、购机贷款等业务。完善落实涉农融资担保补助、农机政策性保险等政策。
(四)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启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建设活动,将各镇(街道)农业生产全程全面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镇(街道)要依据《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评价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和薄弱环节突破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发展成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全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
附件:1.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2.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
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1
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涛 市政府副市长、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
副组长:居 乾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 斌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田春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偰 轶 市人防办副主任
狄云珠 市资规局副局长
赵 阳 市水利管理中心主任
彭建新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施 骏 市审计局副局长
胡永进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王亦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汤 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史晓俊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 刚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吕建强 昆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宇舟 溧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彭 攀 天目湖镇党委委员、农村工作局局长
崔益平 古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芮建亚 埭头镇副镇长
宗 萍 上黄镇副镇长
陈伟星 戴埠镇人大主席
顾国荣 别桥镇副镇长
刘建平 竹箦镇人大主席
蒋克春 上兴镇人大主席
朱初冬 南渡镇副镇长
王 敏 社渚镇副镇长
周武俊 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王亦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我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快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两大行动”,切实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引领和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和助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承担市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建设任务的镇(街道)。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包含溧阳市域内所有镇(街道)。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3年。
第四条 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示范镇(街道)建设责任主体,制定出台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施意见,将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予以推进。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建设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以及配合督查评价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总体政策方案、协调建设资金、推动组织实施、做好监督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五条 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评价设立全程机械化水平、全面机械化水平、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服务能力增强、组织保障措施七大类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附件2-3)。
第六条 全程机械化水平重点评价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工作成效,规模种植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现提档升级。
(一)耕种收环节。设定小麦机种率≥92%、水稻机种率≥88%;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等约束性指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评价按照实际测算值与目标值的占比来计算具体得分,约束性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评价不予通过。
(二)其余环节。设置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90%、机械化烘干能力80%、秸秆处理机械化率90%等引领目标值。鼓励各镇(街道)加快提升机械化水平,按照实际测算值与目标值的占比来计算具体得分。
(三)总体水平。设置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5%、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95%等引领目标值。鼓励各镇(街道)加快提升机械化水平,按照实际测算值与目标值的占比来计算具体得分。
第七条 全面机械化水平重点评价镇域规模特色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成效,按照“一业一机”原则重点推进相关产业机械化,评价该产业机械化水平和其中一个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两者均为约束性指标。
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包括设施农业机械化、果茶桑生产机械化、畜牧养殖机械化、水产养殖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五项,根据实际数值与目标值占比来测算实际得分。产业规模小于规定值的不作具体量化要求。
(一)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镇(街道)域内蔬菜播种面积0.5万亩及以上的设定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70%、种植机械化水平≥70%约束性指标。
(二)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镇(街道)域内果茶桑园总面积0.1万亩及以上的设定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70%、施肥机械化水平≥60%约束性指标。
(三)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镇(街道)域内畜牧业生产肉类总产量0.1万吨及以上的设定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70%、畜产品采集机械化水平≥50%约束性指标。
(四)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镇(街道)域内水产内陆养殖面积0.3万亩及以上的设定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70%、起捕机械化水平≥40%约束性指标,虾蟹养殖暂不评价起捕环节机械化水平。
(五)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设定镇(街道)域内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70%、保质处理机械化水平≥80%约束性指标。
第八条 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无人化”农场建设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工作情况。
(一)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评价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按照实际保有量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二)“无人化”农场建设。重点评价“无人化”农场建设情况,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的建设“无人化”农场数量不少于1个,其他镇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申报建设,市级统筹安排,按照实际建成数量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三)农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情况。主要评价农机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建设应用情况,指标以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数量占比来衡量,按照实际入网率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第九条 绿色化应用主要评价绿色低碳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情况,重点评价水稻规模育秧、侧深施肥插秧机、生态型犁耕深翻、清洁热源烘干等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占比。
(一)水稻规模育秧情况。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3亩及以上集中育秧面积占总育秧面积的比例,按照实际比例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二)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推广应用情况。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创建期内新增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新增乘坐式插秧机的比例情况,按照实际比例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三)生态型犁耕深翻开展情况。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创建期内犁耕深翻总面积占评价当年省下达秸秆还田面积的比例情况,按照实际比例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四)清洁热源烘干机推广应用情况。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清洁热源烘干机在粮食烘干机中占比情况,按照实际比例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第十条 宜机化”配套主要评价设施大棚、果茶桑园、农业园区等设施“宜机化”建设改造和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情况。
(一)“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建设改造。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符合“宜机化”标准的大棚、温室面积占比情况。
(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评价镇(街道)域内以蔬菜播种面积、果茶桑种植面积、渔业内陆养殖面积、畜禽肉类总产量等特色农业产业种养殖规模10000为单位建设1个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数量测算目标值,按照实际建成数量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为准。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按照实际比例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四)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建设。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开展基于农作物品种培优、宜机化、栽培技术、绿色高产等内容的示范点建设情况,按照实际建设数量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第十一条 服务能力增强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以及特色农机服务组织培育等情况。
(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按照实际数值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二)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量的比例,按照实际比值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三)特色农机服务组织培育。重点评价镇(街道)域内培育以提供特色农机服务为主的服务组织或服务主体(经注册的)数量,按照实际数值与目标值的占比来测算得分。
第十二条 组织保障措施重点评价镇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和推动农机化“两大行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情况。
(一)地方政府行政推动。重点评价镇级党委、政府将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建设纳入工作绩效、高质量发展等考核内容以及成立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等,以具体文件为评价佐证。
(二)地方政府支持、扶持政策措施。重点评价镇级党委、政府出台推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施意见以及在用地、项目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地方财政是否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建设,以具体文件为评价佐证。
第三章 评价方法及程序
第十三条 示范镇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镇级自评、市级评价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镇级自评。示范镇建设任务完成后,根据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分析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评价。
第十五条 市级评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示范镇(街道)指标完成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等进行复核,并将复核评价意见结论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 评价认定
第十六条 总评分不足60分或有1个及以上约束性指标任务未完成的,评价不予通过。
第十七条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示范镇评价结果,研究提出拟公布的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发布并授牌。
第五章 评价材料及佐证
第十八条 镇(街道)提交评价材料清单具体如下:
(1)自评报告。镇级人民政府出具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自评工作报告并加盖公章;
(2)相关表格。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自评表、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情况表、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表、农业机械装备情况表、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等5份表格,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政策文件。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促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的政策、考核、财政安排资金以及项目等方面的文件复印件;
(4)技术资料。镇(街道)制定的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路线、生产模式、技术指导文件资料等;
(5)工作资料。工作推进、培训、宣传等相关材料。
第十九条 镇(街道)提交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水产和畜禽养殖规模以及产量等产业情况证明。以最新农业情况统计资料为准,个别镇(街道)有特殊原因导致实际数据与统计数据有较大出入的,需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材料。
(2)农机装备保有量和单机作业量证明。农机装备保有量以农机化统计年报数据为准,如果实际数据跟年报数据出入较大,需要提供详尽的分类、分乡镇具体到机手、农户的装备保有量台账资料来佐证。单机作业量原则上参考全省面上的单机作业量,如果出入较大的需由当地农业(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3)农机作业面积证明。水稻规模育秧面积根据集中育秧面积、机插秧统计面积等综合测算;生态型犁耕深翻和秸秆还田面积以省级秸秆还田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4)园区、示范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证明。“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的数量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文件为准;“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以市级以上正式文件认定为主;农机专业合作社原值及数量以农机化统计年报为准。特色农机服务组织需要以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并提供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5)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以农业农村农田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其他佐证。开展培训、宣传、现场演示等证明材料(以近2年的文件、照片等为主)。
第二十条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封面及申报材料目录。
(2)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承诺书(附件2-1)、自评工作报告(附件2-2)并附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盖公章)。
(3)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自评表(附件2-3)。
(4)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附件2-4)。
(5)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表(附件2-5)。
(6)农业机械装备情况表(附件2-6),附分类农机装备清单及近3年购机补贴主要装备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只附打印版首页,并提交电子版全文)。
(7)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见附件2-7),附3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出具的开展作业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
(8)政府及部门促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
(9)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路线等相关技术文件,附3个以上规模种植户出具的对该技术路线的应用评价情况等证明材料。
(10)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宣传等情况,附培训会议通知、培训名册、媒体宣传等相关证明材料。
(11)其它材料。
1.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抽查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8)
2.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专家现场评价打分表(附件2-9)
3.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专家评价意见(附件2-10)
4.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评价指标解释(附件2-11)
附件2-1
承 诺 书
按照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创建工作要求,我镇(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认真组织实施,经评估已经完成示范镇创建任务。现提交评估材料,并承诺如下:
一、我镇(街道)出台的示范镇创建政策扶持措施均为真实有效的,并且已在示范镇创建过程中落地实施。
二、我镇(街道)报送的示范镇创建推进工作、组织活动、考核监督等均为实际开展的,贯彻整个示范镇创建全过程。
三、我镇(街道)已按照建设方案完成对所有乡镇(街道)考核工作,任务考核、装备核实、水平测算等工作均已开展,确认所有都已完成创建任务。
四、我镇(街道)按照要求严格规范各级示范创建奖补资金,无违规现象。
五、我镇(街道)提交的示范镇所有评价文件资料、报表数据等真实准确,不存在造假、虚报现象。
我镇(街道)对以上示范镇创建工作及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如果查实存在造假、虚报等现象,愿接受相关处理结果。
承诺人: 镇(街道)人民政府(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提纲)
一、创建内容自评价
(一)全程机械化。
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0.4Ajg +0.3Ajz +0.3Ajs
(1)小麦机种率= 100%×Sjz/Szz
(2)水稻机种率= 100%×Sjz/Szz
(3)玉米机收率= 100%×Sjs/Sz z
(4)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0.4Ajg +0.3Ajz +0.3Ajs
(5)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0.4Ajg +0.3Ajz +0.3Ajs
(6)大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0.4Ajg +0.3Ajz +0.3Ajs
2.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 100%×Szn/Syzb
3.机械化烘干能力= 100%×50×Wjd/Wldz
4.秸秆处理机械化率=100%×Sjj/Szz
5.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0.1A1 +0.25A2 +0.15A3 +0.1A4 +0.25A5 +0.15A6=0.1机耕率 +0.25机种率 +0.15机植保 +0.1机收率 +0.25机烘干 +0.15秸秆处理
(二)全面机械化。
1.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渔业机械化水平+林果业机械化水平+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5。
其中:
(1)规模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70%,其中种植机械化水平≥70%
设施农业机械化水A=0.2A1+0.2A2+0.2A3+0.1A4+0.3A5
耕整地机械化水平(A1)=机械耕整地设施面积/设施总面积×100%
种植机械化水平(A2)=机械种植设施面积/设施总面积×100%
采运机械化水平(A3)=机械采运设施面积/设施总面积×100%
灌溉施肥机械化水平(A4)=机械灌溉施肥设施面积/设施总面积×100%
环境调控机械化水平(A5)=机械环控设施面积/设施总面积×100%
(2)规模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70%,其中施肥机械化水平≥60%。
林果业机械化水平A=0.15A1+0.15A2+0.20A3+0.20A4+0.20A5+0.10A6
中耕机械化水平(A1)=机械中耕面积/林果业(果茶桑)种植面积×100%
施肥机械化水平(A2)=机械施肥面积/林果业(果茶桑)种植面积×100%
植保机械化水平(A3)=机械植保面积/林果业(果茶桑)种植面积×100%
修剪机械化水平(A4)=机械修剪面积/林果业(果茶桑)种植面积×100%
采收机械化水平(A5)=机械采收产量/林果业(果茶桑)采收产量×100%
田间转运机械化水平(A6)=机械田间转运产量/林果业(果茶桑)采收产量×100%
(3)规模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70%,其中畜产品采集机械化水平≥50%
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A=0.25A1+0.20A2+0.20A3+0.20A4+0.15A5
饲料(草)生产与加工机械化水平(A1)=饲料(草)收获机械化水平权重×A11+饲料(草)加工机械化水平权重×A12
饲喂机械化水平(A2)=机械饲喂的畜禽数量/畜禽数量×100%
粪便处理机械化水平(A3)=机械处理粪便的畜禽数量/畜禽数量×100%
环境控制机械化水平(A4)=机械环控的畜禽数量/环境控制畜禽数量×100%
畜产品采集机械化水平(A5)=挤奶机械化水平权重×A51+剪毛(绒)机械化水平权重×A52+捡蛋机械化水平权重×A53
(4)规模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70%,其中起捕机械化水平≥40%(虾蟹养殖除外)
渔业(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λA×A+λB×B+λC×C+λD×D
λA=池塘养殖总产量/四种养殖模式总产量之和
λB=网箱养殖总产量/四种养殖模式总产量之和
λC=工厂化养殖总产量/四种养殖模式总产量之和
λD=筏式吊笼及底播养殖总产量/四种养殖模式总产量之和
池塘养殖机械化水平A=0.25A1+0.35A2+0.25A3+0.15A4
投饲机械化水平(A1)=机械投饲池塘养殖产量/池塘养殖总产量×100%
水质调控机械化水平(A2)=机械水质调控池塘养殖产量/池塘养殖总产量×100%
起捕机械化水平(A3)=机械起捕池塘养殖产量/池塘养殖总产量×100%
清淤机械化水平(A4)=机械清淤池塘养殖产量/池塘养殖总产量×100%
(5)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70%,其中保质处理机械化水平≥80%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A)=0.35A1+0.35A2+0.30A3
脱出处理机械化水平(A1)=机械脱出农产品质量/实际脱出农产品质量×100%
清选处理机械化水平(A2)=机械清选农产品质量/实际清选农产品质量×100%
保质处理机械化水平(A3)=机械保质农产品质量/实际保质农产品质量×100%
(三)智能化信息化评价。
(四)绿色化应用评价。
(五)宜机化配套评价。
(六)服务能力评价。
(七)组织保障评价。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示范镇创建行政推动、政策扶持、技术应用、补短板举措、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和社会化服务、考核监督等。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总结示范镇创建以来取得成效,主要包括全程机械化方面特别是巩固提升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油料作物机械化水平等,保障粮油产能提升方面的成效;全面机械化方面补短板、提升规模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等落实大食物观保供给方面的成效;智能化数字化方面推广智能农机装备、建设智能农机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农机“入网上云”、开展精准化数字化作业等方面的成效;绿色化方面重点在推广清洁热源烘干设备燃煤替代、生态型犁耕深翻、水稻侧深施肥机插秧以及其他节水节肥节药装备技术应用在绿色低碳领域取得的成效等;发展农机服务组织方面在特色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开展农机共享、发展农机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示范县创建取得的其他方面成效等。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不足方面。主要包括农机装备更新迭代、农机化水平提升、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农机服务组织和业态培养、绿色农机装备技术推广应用、农机示范基地建设、丘陵地区农机推广应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提升的方面。
(二)下一步打算。主要包括巩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工作计划,审计问题整改和结余金使用计划等。
五、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分年度各级奖补资金安排数量、使用支出、资金待付等情况。
六、自评价结论
经自评估,我县(市、区)已完成全部示范镇创建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已达到考核要求,特申请市级评价。
(经自评估,我县镇(街道)部分指标尚未达到省级示范县考核评价要求,特申请延迟评价1年。)
附件2-3
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建设
自评表
(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引领
目标值
实际值
分值
评分
一、全程
机械化
(25分)
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95
10
其中
小麦机种率≥92%
--
水稻机种率≥88%
达到既定规模的玉米机收率≥85%
达到既定规模的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
达到既定规模的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
达到既定规模的大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
2.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
90
2
3.机械化烘干能力(%)
80
3
4.秸秆处理机械化率(%)
5
5.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
二、全面
(35分)
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
35
1.规模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70%,其中种植机械化水平≥70%。
2.规模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70%,其中施肥机械化水平≥60%。
3.规模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70%,其中畜产品采集机械化水平≥50% 。
4.规模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70%,其中起捕机械化水平≥40%(虾蟹养殖除外)。
5.规模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70%,其中保质处理机械化水平≥80%。
三、信息化智能化提升
(8分)
1.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台/套)
2.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建设“无人化”农场数量(个)
1
3.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数量占比(%)。
四、绿色化应用
(10分)
1.水稻规模育秧面积占比(%)
2.建设周期内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新增乘坐式插秧机总量比例(%)
60
3.建设周期内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之和占验收当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计划面积比例(%)
4.清洁热源烘干机占粮食烘干机总量比例(%)
70
五、“宜机化”配套
1.“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占比(%)
2.10000个特色种养规模单位内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示范园数量
3.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
4.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个)
4
六、服务能力增强
(7分)
1.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个)
2.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
3.培育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数量(个)
七、组织保障措施
(5分)
1.地方政府出台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实施意见和扶持政策。
以文件为准
2.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工作纳入市政府考核。
总得分
合 计
100
注:目标值按照高质量发展目标设置,根据实际评价情况打分测算示范镇分值,根据每项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完成比例换算成相应的分值。
附件2-4
年度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指标
单位
类别
小麦
水稻
玉米
油菜
大豆
马铃薯
花生
棉花
一
统计指标
播种面积
公顷
绝收面积
免耕面积
粮食作物产量
万吨
机械化耕整地面积
6
机械化播种面积
7
机插秧面积
8
机械化植保面积
9
机械化高效植保面积
机械化收获面积
11
机械化秸秆处理面积
12
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
13
生态型犁耕深翻面积
14
烘干机总吨位
15
产地烘干机总吨位
16
每年烘干总批次
次
50
二
水平测算
(一)
耕种收机械化水平
%
耕整地机械化水平
播栽机械化水平
机插秧机械化水平
收获机械化水平
(二)
植保机械化能力
其中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
(三)
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
(四)
烘干机械化能力
三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
单一作物全程机械化率
三大作物全程机械化率
暂不列入计算
总耕整地机械化水平
总种植机械化水平
总收获机械化水平
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
产地烘干机械化能力
总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
总秸秆还田机械化水平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5
年度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表
一、设施农业机械化
设施种植面积
(公顷)
连栋温室
日光温室
塑料大棚
总面积
—
作业面积
耕整地
种植
采运
灌溉施肥
环控
水平
(%)
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畜牧业机械化
主要畜种养殖情况
大型牲畜养殖
生猪养殖
家禽养殖
其它畜种规模
存栏量
出栏量
畜禽养殖生产情况
收获的饲草秸秆总量(吨)
饲草料加工总量(吨)
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环境控制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产奶家畜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产毛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蛋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奶产品产量(吨)
毛(绒)产品产量(吨)
禽蛋产量
(吨)
生产作业
情况
机械收获饲草秸秆量(吨)
机械化饲草料加工数量(吨)
机械饲喂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机械环境控制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机械挤奶的家畜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机械剪毛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机械捡蛋的蛋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机械处理粪便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水平权重
饲料(草)收获
饲料(草)加工
挤奶
剪毛(绒)
捡蛋
水平(%)
饲料生产与加工
饲料投喂
粪便清理
环境控制
畜产品采集
饲料收获
饲料加工
合计
剪毛
畜牧业养殖机械化水平
三、水产养殖机械化
水产养殖
基本情况
池塘养殖
网箱养殖
工厂化养殖
筏式吊笼与底播养殖
面积
总产量
产量
养殖产量
机械投饲
水质调控
机械起捕
机械清淤
机械清洗
机械投苗
机械采收
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
四、果茶桑生产机械化
果
茶
桑
其他
中耕面积
施肥面积
植保面积
修剪面积
采收产量
田间转运产量
中耕
施肥
植保
修剪
采收
田间转运
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
五、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粮食(谷、豆、薯类)
油料(花生油菜籽芝麻胡麻籽向日葵籽)
蔬菜
水果
肉类
奶类
蛋类
水产类
糖料作物(甘蔗甜菜)
茶叶
机械化脱出处理总量(吨)
脱粒
脱壳
外观整理
去皮去核
屠宰等总量
/
脱壳、采肉总量
棉花去杂总量
甘蔗剥叶甜菜切缨
茶叶杀青总量
清选处理
总量(吨)
清选分级总量
清洗总量
清洗分级总量
肉类胴体加工总量
过滤杀菌总量
水产清洗总量
茶叶揉捻总量
保质处理
干燥保鲜储藏
保鲜储藏
干燥储藏
分类机械化水平(%)
粮油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果蔬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脱出处理
清洗处理
清洗
处理
保质
处、理
脱出
粮油初加工
果蔬初加工
畜产品初加工
水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特色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水产品初加工
特色农产品初加工
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六、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附件2-6
年度农业机械装备情况表
类 别
数量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装备
动力机械
拖拉机
台
收获
机械
油菜割晒机
其中:80马力及以上大中拖
花生联合收割机
旋耕机
花生分段收获机
铧式犁
大豆收获机
其中:翻转犁
其中:青毛豆收获机
圆盘耙
马铃薯收获机
种植机械
水稻插秧机
担架式/手推式喷雾机
其中:乘坐式插秧机
高地隙自走式植保机
其中:侧深施肥插秧机
农用植保无人飞机
水稻直播机(含水直播、旱直播)
烘干
装备
谷物烘干机数量
其它水稻栽插装备
其中:产地烘干机数量
小麦条播机
玉米烘干机
其中:小麦复式播种机
玉米烘干机总吨位
吨
玉米播种机
花生烘干机
油菜播种机
花生烘干机总吨位
油菜移栽机
油菜籽烘干机
花生播种机
油菜籽烘干机总吨位
大豆播种机
大豆烘干机
马铃薯播种机
大豆烘干机总吨位
收获机械
稻麦联合收割机
秸秆
秸秆还田机
玉米收割机
秸秆搂草机
其中: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
秸秆捡拾打捆机一体机
油菜联合收割机
玉米青储机
二、智能农机装备及作业情况
自动导航/辅助驾驶拖拉机
智能
农机
作业
耕整地面积
亩
其中:80马力及以上自动导航/辅助驾驶拖拉机
水稻机插秧面积
种植环节
自动导航/辅助驾驶插秧机
水稻机直播面积
自动导航/辅助驾驶直播机
机植保面积
植保环节
自动导航/辅助驾驶自走式植保机
机收面积
农业无人航空平台/无人机
架
秸秆还田面积
收获环节
自动导航/辅助驾驶联合收割机
犁耕深翻面积
监测装备
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深松、还田等作业智能监测终端)
套
三、绿色环保农机装备及作业情况
装备保有量
电动拖拉机
保有量
尾菜处理机械装备
台(套)
侧深施肥插秧机
节水灌溉设备
清洁热源烘干机
绿色农机作业情况
水稻集中育秧面积
其中:空气源热泵烘干机
水稻育秧总面积
其中:电加热烘干机
水稻侧深施肥机插秧作业面积
其中:生物质热源烘干机
废弃物处理机械
机插秧总面积
畜禽粪污处理装备机械
四、特色农机装备
(一)设施农业
耕整地机械
微耕机
蔬菜播种机
深翻机
蔬菜移栽机
筑畦机
嫁接机械
起垄机
灌溉施
肥机械
水肥一体机
采运机械
蔬菜收获机
化肥撒肥机
田间搬运机
有机肥撒肥机
轨道运输车
环境调
控机械
卷帘机
加温设备
降温设备
(二)畜牧机械
饲草收获机
粪污
处理机
固液分离机
台/套
刮粪机(板)
有机肥翻抛机
饲料粉碎机
粪便抽吸机(车)
铡草机
发酵池或沼气设备
冲粪泵
饲喂设备
送料机
环境
调控机
喷淋设备
自动饮水机
通风设备
畜禽捡拾机械
挤奶机
湿帘降温设备
捡蛋机
地暖、空调等
剪毛机
紫外线消毒
(三)水产养殖设备
1.池塘养殖模式
投饲装备
投饲机(车)
起捕
吸鱼泵
喷浆机
起网机
投饲船
只
清淤
挖泥船
增氧机
铲运机
水质监测装备
推土机
水草梳割机
装载机
水循环设备
泥浆泵
水质过滤设备
2.网箱养殖模式
投饲机械
网箱清
洗机械
网箱清洗机
3.工厂化养殖模式
水质调
水质调控设备
4.筏式吊笼与底播养殖模式
投苗机械
动力渔船
贝类采捕机械
贝类播种机械
藻类收割机
藻类打桩机
采苗机
(四)果茶桑机械装备
中耕机
电动剪枝机
除草机
机动修剪机
施肥机械
开沟施肥机
气动修剪机
撒肥机
果园升降机
滴灌液体施肥机
采茶机
植保机械
果园植保机
其它果品采摘机
无人植保飞机
田间转
运机械
果园运输车
辆
频振式杀虫灯
轨道/索道运输设备
(五)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脱粒脱壳机
清选处
理机械
果蔬清选分级设备
蔬菜整理机
肉类酮体分割加工设备
水果脱核去皮机
蛋类清选分级设备
畜禽屠宰剃毛脱羽机
乳类杀菌设备
水产品采肉处理机
水产品清选分级设备
茶叶杀青机
茶叶揉捻机
茶叶炒(烘)干机
保鲜储藏设备
食用菌清选分级设备
预冷储藏设备
附件2-7
年度农业服务组织情况表
一、农机服务主体情况
农机服务主体总数量
个
拥有农机装备总量
万台
其中:农机合作社数量
包含农机服务人员数量
万人
其中:农机原值100万合作社数量
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总面积
万亩
其中:家庭农场数量
其中:农机社会化服务合同总面积
其中: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的主体数量
农机社会化服务总收入
万元
其中:提供特色农业机械化服务的主体数量
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
服务中心拥有农业机械原值
其中: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
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总保有量
其中: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
服务中心服务面积
粮食烘干数量
服务中心服务收益
三、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情况
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数量
其中:智能牧场
其中:“无人化”农场
其中:智能果园
其中:智慧设施园艺
其中:省级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数量
其中:数字渔场
其中:市级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数量
示范基地智能农机总保有量
示范基地智能农机入网管理率
四、特色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情况
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
其中:特粮特经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园
其中:畜牧养殖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
其中:蔬菜(花卉)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园
其中: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
其中:省级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
其中:果茶桑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
其中:市级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
园区农机装备总量
园区农机服务面积
附件2-8
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抽查核实情况汇总表
单位:台
核查类型
抽查样本数量
现场核实数量
吻合度(%)
烘干机械
秸秆处理机械
智能农机装备
绿色农机
设施农业机械
畜禽养殖机械
果茶桑机械
水产养殖机械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农机服务组织(个)
农机示范基地(园区)(个)
附件2-9
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
专家现场评价打分表
镇(街道) 评价专家:
评分内容
分 值
评 分
示范县评价专家核定分数
现场陈述表现
专家质询答疑
示范县创建综合评价
注:1.示范镇(街道)评价专家核定分数,为市级专家材料核
实过程中为各镇核定的评价表内的分数,满分为100,以
实际分数按70%占比评分。
2.现场陈述表现,主要评价PPT汇报条理性、思路清晰、
时间控制、语言表达等现场表现,满分15分。
3.专家质询答疑,主要评价现场回答专家提问的综合表现,
满分10分。
4.示范镇(街道)创建综合评价,专家综合前面几项给出
的示范县创建成效的评价分数,满分5分。
附件2-10
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镇(街道)专家评价意见
承担单位:(盖章)
组织考核单位: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一、评价意见
组长签字:
二、评价小组成员名单
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签 名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附件2-11
评价指标解释
为配合做好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工作,现就评价及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指标解释及其计算公式如下:
一、全程机械化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植保机械化能力、烘干机械化能力、秸秆处理机械化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依据《江苏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县(市、区)评价办法》(苏农机科〔2018〕7号)进行测算。
二、全面机械化
特色农业机械化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省级乡村振兴考核要求。
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依据NY/T 1408.6-2016《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六部分进行测算;
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依据NY/T 2852-2015《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五部分进行测算;
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依据NY/T 3489-2019《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二部分进行测算;
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依据NY/T 3490-2019《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三部分进行测算;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依据NY/T 1408.4-2018《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第四部分进行测算。
评价中所指智能农机包括具有自动导航/辅助驾驶、智能监测等功能的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植保机、无人植保飞机以及其他设施园艺、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领域具有智能功能的农机设备等。
(一)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
1.指标解释。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主要是衡量各地智能农机装备推广情况,考虑到目前粮食生产智能农机推广应用量较大,所以暂时按照万亩粮食播种面积上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来测算。
2.计算公式: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智能农机装备拥有量=智能农机装备总拥有量(台/套)/粮食播种面积(万亩);单位:台/万亩。注:粮食播种面积不足万亩的镇(街道),按相应比例折算。
(二)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建设“无人化”农场数量
1.指标解释。“无人化”农场是指每个镇(街道)建设的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在粮食生产领域示范应用,实现粮食生产精准化作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的基地(园区),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数量为准。
2.计算公式: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建设“无人化”农场数量=“无人化”农场数量(个)/粮食播种面积(10万亩);单位:个/10万亩。注:粮食播种面积不足10万亩的镇(街道),建设1个无人化农场;粮食播种面积超过10万亩的,“无人化”农场数量按四舍五入法取整计算。
(三)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数量占比
1.指标解释。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是指每个镇(街道)智能农机装备接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数量占智能农机装备总数的比例情况。
2.计算公式:智能农机装备纳入网络系统平台管理数量占比=接入系统管理平台的智能农机装备数量/智能农机装备总数量×100;单位:%。
(一)水稻规模育秧面积占比
1.指标解释。水稻规模育秧是指每个镇(街道)3亩及以上集中育秧面积占总体育秧面积的比例。
2.计算公式:
水稻规模育秧面积占比=水稻规模育秧面积/水稻育秧总面积×100;单位:%。
(二)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占乘坐式插秧机总量比例
1.指标解释。是指每镇(街道)创建期间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含新增的后装侧深施肥装置的插秧机)数量占新增乘坐式插秧机数量的比例。
2.计算公式: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比=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数量(台)/新增乘坐式插秧机数量×100;单位:%。
(三)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占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比例
(1)指标解释。是指每个镇(街道)创建期间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总面积占验收当年市下达镇(街道)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计划面积的比例。
(2)计算公式:
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面积占比=创建期间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总面积(万亩)/验收当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计划面积(万亩)×100;单位:%。
(四)清洁热源烘干机占粮食烘干机总量比例
1.指标解释。清洁热源烘干机主要指以电能、空气源热泵、天然气、蒸汽、生物质等为热源的烘干机。
2.计算公式:清洁热源烘干机占比=清洁热源烘干机总保有量(台)/烘干机总保有量(台)×100;单位:%。
(一)“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占比
1.指标解释。“宜机化”是指通过改善设施和农田的农机通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短板。“宜机化”大棚、温室主要是指符合以下要求的单体钢架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单体钢架大棚跨度不小于8米、长度不小于50米、肩高不低于1.8米、棚门宽度和高度以及棚内横档高度不小于2.0米;钢架塑料大棚间的机械道路通达率达100%。日光温室应增加单体面积、棚内减少或无立柱、留有耕作机具进出及辅助收获运输车行走通道,南侧0.5米处肩高不低于1.5米;连栋温室布局和设计应方便机具进出和棚内高效机械化作业,立柱之间距离不小于8米,棚门宽度和高度以及棚内横档高度不小于2.0米。设施外机耕道(桥、涵)以及田间道路宽度不小于3.0米;灌溉系统应不影响机具行走及作业。
注:“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面积由示范镇(街道)提出,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标准要求负责核实认定。
2. 计算公式:“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占比=“宜机化”设施(大棚、温室)面积(平方米)/设施(大棚、温室)总面积(平方米)×100;单位:%。
(二)10000个特色种养规模单位内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示范园数量
1. 指标解释。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主要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建设的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技术在蔬菜(花卉)、果桑茶、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粮特经等领域应用的示范基地(园区)等。
注: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为主。
2. 计算公式: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数量=特色种养规模/10000×1;特色农业产业种养规模为镇(街道)域内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公顷)、设施农业规模(蔬菜播种总面积,单位:公顷)、林果产业规模(果、茶、桑种植总面积,单位:公顷)、渔业规模(内陆养殖面积,单位:公顷)、畜禽养殖规模(肉类总产量,单位:吨)之和。
注:特色种养规模不足10000的镇(街道),建设1个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特色种养规模超过10000的,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三)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
1.指标解释。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鼓励建设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1号)的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进田作业和农产品运输需要,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不低于90%。机耕路的路面净宽不少于3米,高出田面0.3-0.5米,主要路段硬质化;生产道净宽不少于2米,高出田面0.2-0.4米。”
2.计算公式: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占比=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耕地面积(万亩)×100;单位:%。
(四)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
1.指标解释。是指每个镇(街道)开展基于农作物品种培优、宜机化、栽培技术、绿色高产等内容的示范点建设情况,以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示范点为主。
2.计算公式:得分=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实际建设数量(个)/4×4;计算该项得分。最高得分按4分。
(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1.指标解释。“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是指围绕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在机械化耕整地、播种、收获及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还田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基础上,通过配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强化管理服务等综合措施,向农机维修、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等功能拓展,既有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又有综合农事服务能力的综合体。具体以达到省、设区市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为准。
2.计算公式: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应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粮食播种总面积(万亩)/10;单位:个,数值四舍五入取整数,不到1的按1个计算。
得分=“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实际建设数量(个)/应建设数量(个)×2;计算该项得分,得分超过2分按2分计算。
(二)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
1.指标解释。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指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原值是指购买和安装农业机械(设备)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以及进行各项改造时所增加的价值的合计。农机原值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以农机化统计年报数据为准。
2.计算公式: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农机原值100万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量×100;单位:%。
(三)特色农机服务组织
1.指标解释。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是指以提供除了粮食生产之外包括设施农业、蔬菜(花卉)生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桑生产、特粮特经生产等特色农机服务一项以上的服务并经注册的各类服务主体。
2.计算公式:实际得分值=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数量(个)/3×3;单位:分。超过3个,得分按3分计算。
政策解读:关于《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