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原通知公告历史信息 >>内容
为持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农发〔2024〕39号)要求:农膜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积极履行废旧农膜回收义务,并在经营场所设立废旧农膜回收装置,引导农膜使用者及时交回废旧农膜。2024年溧阳市将开展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创建工作,创建1个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以进一步提升溧阳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
请各镇(街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从农膜经营主体中推荐拟创建主体,并于7月6日前将《2024年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拟创建主体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园艺技术科,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拟创建主体。
联系人:魏述刚 联系电话:0519-87291618
附件:1.2024年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拟创建主体推荐表.doc
2.2024年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拟创建主体评分表.doc
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