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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溧阳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溧阳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1.科学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会议和规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科学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确保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溧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出台《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任务。
2.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领导干部责任: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纳入年度述职和考核体系。
学法制度:推进市委常委会专题学法制度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3.强化法治督察整改力度
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领导小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督察任务:认真完成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任务,及时落实整改,优化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加强政府制规,完善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
制定和清理: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及时督促起草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推动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定期清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专项清理:开展涉企、经济运行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为企业创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
2.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
审查机制: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材料,全面审查决策权限、程序和内容,提高议题合法性审查质量。
公平竞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确保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
3.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立法参与:参与多个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征求意见和调研座谈会,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基层立法:发挥基层立法民意征集区的作用,畅通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渠道,为上级立法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三、优化行政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
程序规定:修订出台《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目录管理: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组织实施。
风险评估:深化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论证,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2.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会商座谈:对疑难事项邀请司法行政部门参与会商座谈,优化政府行政资源配置。
合法性论证:认真做好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复核审查工作,规范用地报批各项工作。
3.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
制度落实:落实《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考核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委托市政府法律顾问20余次,借助第三方力量防范化解政府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政务服务,依法履行职能
1.打造政务服务新范式
简政放权: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开发区赋权、推进乡镇赋权,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一网通办:线上深化“一网通办”品牌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格局。
好差评体系:引进“好差评”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策文件:印发多个文件,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公平竞争: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强化对办案质量的监督。
柔性执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的柔性执法方式。
培训提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4.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
监督考核:出台多项文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机制。
改革推进:扎实有序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培育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5.强化复议监督作用
复议案件:2023年共收到134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124件,审结112件,实质性化解41件。
意见书: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8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
6.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应诉案件:2023年常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共收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
府院联动:强化府院联动,常态化开展类案研讨会,研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
五、完善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1.全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专项行动: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类活动20余场。
企业调解:推动在500人以上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新建企业调解组织6家。
2.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
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优化升级“1+1+N”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信息共享:制定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
3.强化法律服务预防功能
融合发展:推动“百议堂”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合发展,提升人民调解员和“百议堂”理事的专业支撑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公共法律服务队,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推动普法宣传,提升治理效能
1.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普法规划: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完成常州市评估组对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评估验收。
制度建设: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召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2.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直播节目:精心制作普法类直播节目《我执法我普法》,每月一期,共播出10期。
动漫作品:原创系列动漫《孟郊断案》9期,获2023年度平安常州“三微”大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微视频类特等奖。
3.积极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宪法日活动:举办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青少年学法:关注青少年学法,开展红领巾普法小记者公益行动5期,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法治示范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推动1516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溧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学习思考不够深刻。2.推进不均衡: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均衡,一些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3.机构设置不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机构设置不健全,法治人才力量相对薄弱。
下一步,溧阳市将进一步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品牌,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推动主要领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现代化水平,为全市奋进“品质城市突破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