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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溧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强化‘法治溧阳’建设,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法治化水平”工作目标,持续放大示范效应,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科学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持续加强法治政府谋划推进,专题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具体工作,切实将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实施《溧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出台《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提拔重用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市委常委会专题学法制度,常态化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强化法治督察整改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开展收集线索、自查自纠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完成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等上级督察任务,对督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将一流法治环境建设作为2023年全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加强政府制规,完善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及时督促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履行法定程序。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按规定及时报备。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对我市现行有效的4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上传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向市委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把关清理质量,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开展涉企、经济运行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为企业打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材料,全面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提高议题合法性审查质量。2023年审查各类政府文件、决定50余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好法律关。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中的合力促进作用。
(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参与《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等10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征求意见和调研座谈会,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自查,并向常州市人大报告。充分发挥基层立法民意征集区作用,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基层立法民意征集区发布《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征求意见稿,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畅通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渠道,为上级立法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三、优化行政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修订出台《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办理市政协《关于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风险评估作用的建议》提案,拟定答复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组织实施。深化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论证,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风险评估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落实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关于加强天目湖保护区入湖船舶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大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二)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对大溪水库水位提升工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校车经营权招投标工作、“天目湖英才榜”政策兑现等疑难事项邀请司法行政部门参与会商座谈,通过各部门协同联动发挥“1+1>2”的效能,优化政府行政资源配置,提升政策制定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认真做好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复核审查工作,审核40个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规范用地报批各项工作,强化事前合法性论证。
(三)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调研,办理常州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提案,持续完善法律顾问管理。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阶段引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合同审查、疑难案件处置等工作。全年委托市政府法律顾问20余次,借助第三方力量防范化解政府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政务服务,依法履行职能
(一)打造政务服务新范式。全方位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开发区赋权、推进乡镇赋权,率先完成镇、村两级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的提档升级工作,构建“1+12+229”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线上深化“一网通办”品牌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格局。引进“好差评”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首创“市+镇”双代办模式,为全市招商项目提供全流程“保姆式”代办服务。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围绕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项目建设、民生等领域,推进集成改革,实现效率提升。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凸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定位,大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印发《溧阳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溧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4年)》《2023年溧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统筹协调、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市场监管“政策包”“信息包”“工具包”等惠企“大礼包”,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定制个性化“管家”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发布商业秘密保护成果,成立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溧阳分中心,落实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构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工作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强化对办案质量的监督,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部署开展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督促各执法机关完善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管理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的柔性执法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竞赛,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举办全市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赋权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各类集中培训班10余次600余人次。
(四)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出台《关于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我市赋权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情况协同评价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对镇域综合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考核管理,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规范运转。以构建“三项机制”为抓手,完善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培育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复议监督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受理124件,审结112件,以调解、和解等实质性化解41件。近90%案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化解,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布16期《溧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通报》,推动风险防范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8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作用。在2023年度全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中,我市报送的案卷获优秀案卷第二等次。
(六)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23年常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共收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强化府院联动,常态化开展类案研讨会,研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措施。在2023年度全省行政应诉典型案例评选和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报送的案例入选全省行政应诉十大典型案例,并获评二等奖。
五、完善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一)全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类活动20余场。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力度和深度,夯实安全稳定根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盲点、化解风险、防范预警”三项行动,特别针对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化解,先后走访多家重点企业,大力推动在500人以上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新建企业调解组织6家,司法局、法院、工商联等单位协同推进商会、新业态调解工作。
(二)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督查力度,制作《人民调解工作台账本》《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情况登记簿》。落实行政单位职责清单,全市17家重点行政调解委员会纳入“苏解纷”平台,制定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优化升级“1+1+N”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多元联调。将市级调解组织纳入法院“微解纷”平台,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
(三)强化法律服务预防功能。推动“百议堂”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合发展,突出在调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核心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和化解。精选律师、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法官等更新百名专家库,提升人民调解员和“百议堂”理事的专业支撑作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公共法律服务队,深入基层,以“案例式调解+普法+宣传”的模式,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推动普法宣传,提升治理效能
(一)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切实形成“八五”普法工作合力,圆满完成常州市评估组对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评估验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溧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评估细则》及2023年市级机关普法联动事项。建立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在“法润溧阳”专版和“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普法风采”专栏刊登。召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征集评选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精心制作普法类直播节目《我执法我普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积极破解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通过资源整合、搭建平台,邀请各部门嘉宾走进溧阳综合广播972直播间,每月一期,共播出10期。栏目内容同步在综合广播972、《溧阳日报》推送,实现“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立体式普法效果。原创系列动漫《孟郊断案》9期,获2023年度平安常州“三微”大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微视频类特等奖。
(三)积极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举办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全市共组织活动60余场,受益群众超20万人。重点关注青少年学法,开展红领巾普法小记者公益行动5期,组织“美好生活·法典相伴”“青春护航 法润成长”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激发学法兴趣。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推动1516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法治乡村案例被司法部案例库录用、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上书面交流,竹箦镇姜下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同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学习思考不够深刻;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均衡,一些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机构设置不健全,法治人才力量相对薄弱。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品牌,加大法治督察力度,把法治督察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推进,严格责任落实。推动主要领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现代化水平,为全市奋进“品质城市突破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