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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当前我市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是由各部门根据其内控制度采用传统线下模式自行组织实施,存在制度标准不统一,信息发布、专家使用不合规,开评标过程缺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等情况。市数据局经与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多轮交流研讨,最终形成了《溧阳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原则
(一)统一交易平台。整合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防止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限额以下交易市场体系。
(二)统一交易流程。推进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三)统一交易范围。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进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类、货物类或服务类采购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实现平台整合共享。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进场交易范围、交易方式及流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一)明确了限额标准。本市范围内使用国有资金及村(社区)集体资金金额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各类项目。
(二)确定了交易平台。全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入市交易中心使用溧阳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
(三)明确了部门职责。溧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限额以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处理相关投诉。
(四)规范了交易规则。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五)保障了招标人自主权。招标人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或前五或前七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从中确定中标人。
(六)降低了交易成本。投标人可以通过网上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无需到现场,无需打印纸质标书,节省时间成本和差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