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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溧阳市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具有致病力强、传播速度快、防控难度大等特点,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是国际、国内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我市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为方针,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十四五”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计划,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综合治理的防控措施,在彻底清理死亡松树的同时,开展天敌规模繁放、低毒药剂主动防御、松墨天牛监测等综合治理,控制增量,消减存量,维护全市生态安全。
一、基本情况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8万亩,松林面积5.24万亩,约占林地面积的10.9%。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严格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制定了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方案,全面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根据本次普查统计,我市现有四个镇(街道)和国有林场总场共五个疫点发生疫情,调查松林面积5.24万亩,疫情发生面积1.0927万亩,疫情小班114个,死亡松树827株(病死432株、其他原因致死395株),病死率0.02%,病材蓄积70.3428立方米。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实现“双下降”。
二、防治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通过疫情除治,确保2024年死亡松树清理率和疫木除害率均达到100%,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防治任务
2024年疫情防治采取以清理病死松树为核心措施,治理疫情面积1.0927万亩,清理死亡松树827株,疫木切片及焚烧处理70.3428立方米。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涉及五个镇(街道)和国有林场总场,分别为溧城街道、戴埠镇、天目湖镇、社渚镇、昆仑街道和国有林场总场(龙潭、瓦屋山)。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山场除治
(1)疫木除治
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死亡松树进行“集中除治”。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将采伐范围从疫情发生小班边缘向外延伸2000米,延伸范围内的采伐对象只限于枯死、濒死松树。采伐后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采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在山场空地就地全部粉碎或者烧毁,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对发生面积较小,病死树较少的单位及旅游区、高速公路周边、城郊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必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除治性采伐任务,其他区域必须在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除治性采伐任务,并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山场就地处置的要求进行除治。对“集中除治”结束后,零星发现的病死树实行“即死即清”的除治方式,及时清理病死树。
(2)伐桩处理
松树病死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药物除害处理。
(3)疫木处理
采伐的松木和直径大于1cm的枝桠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或焚烧,粉碎物粒径不得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疫木处理仅限于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并留存档案备查。焚烧现场确保用火安全,在防火期内和可能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要在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4)除治标识
除治区域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除治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
(5)除治数据采集上报
利用“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智能防控云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2.生物防治
在7月中旬至8月底的天牛幼虫期,挂放管氏肿腿蜂和即将孵化的花绒寄甲卵卡,释放密度8000头/公顷。释放时尽量选择有天牛危害的松林。如害虫虫口较高,危害比较严重的林分,适当增加释放密度。
3.打孔注药
针对旅游景区,除彻底清除死亡松树外,对重要感病立木和古树名木注射长效杀线剂“阿维菌素”,可对景区松树保存和景观维护起到重要作用。
4.检疫封锁
加强对山场清理疫木的监管,清理的病死树一律要求集中堆放,由专人监管,确保全部疫木做粉碎或焚烧除害处理。对进出县域的木材加强检疫检查和复检,严防疫木流失和引入。加强对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收购、加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5.安全生产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档案管理
建立和完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除治现场图片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疫木除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疫点属地配合检查除治质量。
(二)检查时间
2024年3月份开展中期检查,5月底前完成除治质量检查。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或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施工监理情况等。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采取现场勘查和查阅档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现场勘查需覆盖所有疫情发生小班。
五、经费预算
经测算,2024年共需治理经费98万元,主要包括除治采伐人工劳务费、药剂费、除治器械、疫木运输费等,其中市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78万元,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市与各镇(街道)、相关单位签订防治责任状,明确防治任务,严格要求各疫点单位按照要求做好镇村协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疫点和非疫点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实行联防联治,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纳入林长制目标责任考评,落实防控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没能按时完成防治任务的单位下达限期完成责任书,对疫木管理不严,导致疫木外流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做好监测预防,掌握疫情动态
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重视和加强已拔疫点单位的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监测报告点的作用,采取定人、定范围、定时间、定责任的监测办法,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清除。同时,对全市的松木及制品的流通加强监管,防止疫点单位的松木及制品流入到非疫点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识
针对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程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方式,从政治的高度,宣传防治松材线虫病对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建设绿美乡村、提升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好我市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