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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规范估价行为,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申报情况,经对估价机构材料的审核,溧阳市天目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二十二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材料齐全,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备案的估价机构22家(其中本地3家,异地19家)(附表1),准予在溧阳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备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未经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检查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在我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各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溧阳市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的通知》开展评估业务。
三、本通知自二O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表1 .docx
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