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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江苏省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和《常州市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溧阳市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溧阳市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2. 新国优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版)
3.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国优创建活动领
导小组名单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7日
附件1:
溧阳市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精神,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17号)、《江苏省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苏卫指导〔2016〕10号)和《常州市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常卫指导〔2016〕14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为重点,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创建一批求真务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新国优,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实现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指标体系
新国优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版)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指标、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生育服务、流动人口、扶助保障、信息支撑、基层网络、创新创优等11个方面。(详见附件2)
三、创建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7月10日前)
各地要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夯实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组织计生干部认真解读新国优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体系,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扎扎实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出实效。
2、创建自查阶段(2016年8月10日前)
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对本镇(街道)近三年来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照创建内容及标准,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高。
3、市级审查阶段(2016年8月30日前)
市级按照创建标准,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督察指导。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国优创建活动,把新国优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计划生育重点难点工作,上下联动,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和领导。
2、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创建实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评估内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要注重创建过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3、加强任务落实。创建活动过程中,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避免突击性创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防止创建工作走过场。要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客观、公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附件2 新国优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版).docx
附件3.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国优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