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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溧政发〔2022〕13号)的精神,进一步清理规范供水、供气行业收费秩序,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清理后的我市供水、供气行业取消、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公示表(下简称“公示表”)予以公布,请供水、供气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公示表中的项目执行,公示表外的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附件:1.供水行业取消、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公示表.docx
2.供气行业取消、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公示表.docx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