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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创牌立信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质〔2015〕5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市评选出5家企业诚信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为2023年度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
二、 评选条件
参选企业(基地)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生产记录完整且符合相关要求;
2. 有绿色食品以上产品等级认证;
3. 主要产品标准体系完备,生产过程标准化水平较高;
4. 产品有包装标识,可通过包装信息进行追溯;
5. 定期接受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且近2年内无禁限用农药超标;
6. 近两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
7. 企业及法人代表无不诚信记录。
三、 评选要求
企业(基地)应向所在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创牌立信”活动申请表,并根据《溧阳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附件2)要求提供材料。
四、 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自检审核和专家组审核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各企业(基地)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
1. 各企业(基地)参加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申报企业可涵盖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
2.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根据争创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对参加候选农产品企业进行考核打分(见附件2)。
3. 由专家组根据考核打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评定5家企业(基地),将通过溧阳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五、其他
(一)已申报成功的“创牌立信”先进单位不得再申报。
(二)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评选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需及时上报建议取消其先进资格。
1. 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 进入江苏省农业系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
3. 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5. 企业被举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
6. 企业主动申请撤销的;
7. 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附件:1.溧阳市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表.docx
2.溧阳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doc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