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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环境宜居品质和居民道德素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 考核内容
一、村级考核
1.考核对象:各行政村。
2.考核内容:见附件1
二、部门考核
1.考核对象:城管中队、交警中队、农贸市场、创建办、为民服务大厅、旅游发展局、志愿者团队。
2.考核内容: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三、考核方式
结合市级测评工作,进行季度考核。其中,市级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部分 考核结果运用
1.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核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2.对未按要求开展建设工作,或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全镇建设工作的,对村和部门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第三部分 考核奖励
一、村级奖励
每季度督查评分,每季度兑现奖励到相关村干部。每季度得分在90分以上的行政村,第一名至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奖励3500元;第七名至第十二名奖励2500元;所获奖励由各村根据参与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合理分配。低于90分的不作奖励,倒数三名不作奖励,最后一名表态发言。此外,年终将根据各村综合考评情况,评选优秀业务员若干名,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二、部门奖励
按实绩考核情况实行综合评定,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在全年市级四个季度测评总分排名中,若我镇获第一名,每个等级奖金分别为10万元、4万元和2万元;若获第二、三名,每个等级奖金分别为6万元、3万元和1.5万元;若获四、五名,每个等级奖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1万元,所获奖励由各部门根据参与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合理分配。
附件:1.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各行政村)
2.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集镇、综合文化站、乡村
学校少年宫、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3.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为民服务大厅)
4.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农贸市场)
5.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内容(建筑工地)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建制村.doc
附件2乡镇各部门.doc
附件3为民服务大厅.doc
附件4集贸市场.doc
附件5建筑工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