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生产“智能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的通知》(苏农机〔2021〕15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0〕124号)精神及溧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农机“两大行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示范引领智能农机、特色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制定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园区)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指引》),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推动实施全市农机“两大行动”,扎实做好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建设工作,对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7个以上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29个以上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二、建设要求
围绕选址科学、设施宜机、装备配套、机艺融合、机信融合、保障有力等方面,开展基地建设。
(一)选址科学,规划合理。坚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建设基地,规模适度、相对集中。功能区规划合理,设施、生产、运行、保障等功能相对完善。
(二)设施宜机,方便作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宜机化”,方便机具转移顺畅安全高效作业。田间地块整理到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道路、沟渠、桥涵、排灌设施、温室大棚、果茶桑园、养殖设施等的建设便于农机装备进出、作业、调头、转运等。
(三)装备配套,兼顾平衡。根据产业生产作业环节配置适宜的农业机械装备,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主要作业环节,兼顾产业平衡。优先推广先进适用、智能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
(四)机艺融合,体系健全。优选宜机良种、适用装备、配套农艺及种植模式,形成机艺融合的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规范,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效益。
(五)机信融合,效能明显。推广应用智能、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提升基地智能农机装备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建设智能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基地农业生产作业精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六)保障有力,管理有序。基地建有机库(棚),有专人对机具进行统一管理、维修。根据基地规模配置专业管理人员,聘请农机、农艺等专家。组织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和辅助人员进行培训。基地制定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标准和社会化服务标准。
三、申报管理
(一)计划任务及申报主体
1.2025年全市计划建设任务: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2个;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12个,其中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基地2个、设施蔬菜全程机械化基地2个。
2.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基地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已经完成赋码登记的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以及其他涉农服务机构。列入省、市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的主体及常州市“双百”示范主体(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及2025年农机项目申报入库的优先申报。
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须为2025年1月1日至10月30日投入完成,且经第三方审计后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果茶桑、水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上,设施蔬菜全程机械示范基地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其中当年新增机械购置费用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70%。
(二)申报程序及立项要求
申报主体自愿申报,认真填写《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园区)建设申报表》(附件5)及《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园区)建设实施方案》(附件6),并对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本地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将“附件5、6”于2025年5月25日前报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过期不予受理。经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对项目建设单位公示立项。
(三)审计验收
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2025年10月10日前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资金审计,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照《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建设标准》(附件7)进行项目验收(得分≥80分为合格)。验收通过后给予奖补。
(四)项目补助
2025年建成的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按照每个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不超过50万元,果茶桑、水产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不超过 20万元标准补助,蔬菜全程机械化基地不超过30万元标准补助。
四、其他事项
1.出现以下情况的申报主体,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本年度发生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经举证查实或通报,在上年度承担各级各类农业项目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三年内享受过省、市、县同类财政补助的。
2.项目审计核减资金超过申报总投资15%的,取消项目补助资格。
联系方式: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姜秋萍
联系电话:87101608
附件:
1.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指引(试行).docx
2.果茶桑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引(试行).docx
3.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引(试行).docx
4.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引(试行).docx
5.溧阳市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docx
6.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格式).docx
7.溧阳市粮油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标准.docx
8.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doc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